来源:浙江检察
第2524期
很多商家为了增加顾客黏性,都会给会员发放会员卡,顾客消费产生的积分,可以兑换某种权益。有些顾客虽然有会员卡,但并不一定会使用,长期不用就成了沉睡的会员卡,但权益仍在。
有个公司的员工就发现了沉睡会员卡中的秘密,视之为“唐僧肉”,通过内外串通,盗窃积分消费变现,已经构成犯罪了。
超低价买品牌鞋的秘密
去年7月初,孙某在朋友圈看到赵某发的“可以低价购买正品品牌鞋”的广告,起初并不相信,因为她知道所谓的正品、低价大多都是套路。
直到有一天,孙某和赵某等人聚会。吃饭聊天时,赵某说起超低价买鞋实际是通过买某商场内的会员积分,用会员积分冲抵现金,孙某当时心里就记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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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孙某看上了一款鞋子,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赵某。赵某要了她50元的会员卡开卡费,又要了她的手机号码。
当天孙某就收到某商场会员开通的消息,而且卡中有差不多38000积分。孙某立即用这些积分在网上商场买了鞋:除了积分冲抵,加上领的优惠券,一双500多的鞋子10多元就买到了。孙某算了下,即便加上50元的开卡费,一双品牌鞋才60多元,很划算。
尝到了甜头,孙某又详细问起赵某会员和积分的事。赵某说,她姐姐翁某在该商场上班,所以可以通过内部渠道低价购买会员卡和积分。
于是,孙某和赵某合作,由孙某和赵某提供手机号码,再交给翁某开通会员,赚的钱按一定的比例分配。
可是,这样的好事没过多久,赵某提供给孙某的会员积分被清零了,孙某这才意识到这些会员卡可能来路不正。
会员卡、积分都靠“移花接木”
是啊,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呢?
2019年11月,商场发现有商场员工通过内部系统,篡改会员信息,盗取积分,遂报警。
翁某很快浮出水面。
翁某是商场客服部的员工。2019年3月时,她发现有很多会员卡长期不用,里面有大量积分。她试着把原先会员卡中的手机号码更改为自己的号码,然后再用自己的手机在网上商场内下单,发现积分可以冲抵现金,于是一发不可收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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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防止被发现,翁某并没使用自己的账号进入会员卡管理系统,而是等同事下班后,趁其账号尚未退出时,用同事的账号、同事的电脑操作。
但因为需要大量的手机号码,所以她就选择和赵某、孙某等人合作。
2019年11月19日翁某、赵某等人被抓获。
经查,2019年5月至9月间,翁某、赵某等人以上述移花接木的方式,盗取会员账户内的积分,采用积分消费抵扣现金的方式,将窃得的会员积分用于自己购物抵扣或出售给他人用于消费抵扣,共计30余万元,其中13余万元通过赵某出售。
案发后,被告人进行了退赃。
西湖区检察院认为,翁某、赵某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将两人依法提起公诉。日前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翁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来源:西湖检察
【来源:浙江检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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